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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信箱:房租纠纷,欠款和家庭团聚

房租纠纷

会计师事务所胡彩娥女士: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17年12月至19年8月期间租住房东的房子。我八月份已经退房,19年11月时房东跟我联系说我19年物业费没有交,让我补交900元物业费。当时我在国内,说明等我回到欧洲后会给她。而且我8月份就已退房,而物业是持续到19年年底。2月初,房东通过我的电子邮箱给我发送了律师信,说我应付520欧的物业费(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并外加150欧的律师费。我跟他沟通过说我只会给她物业费,她不同意坚持要我付物业费+律师费(物业费已经转账给她并标明)。我想请问,我不付这150欧律师费有何后果?因为很莫名其妙的收到律师信,所以咨询一下,谢谢,盼回复 祝商祺 !都灵小吴

小吴, 你好!一般的情况程序是这样的,有时候因为语言和时间的关系,既然你已经把公寓费已经付了的, 房东应该也就算了, 不会追究到底, 当然这要看房东了, 现在先等等后续的情况。祝好!

欠款和家庭团聚

会计师事务所胡彩娥女士,您好

我朋友是这个合资公司的股东,原先开别的公司有过欠税,她还可以申请家庭团聚吗?就是以前有欠税会影响到办理家庭团聚是吧?现在生意不好做,就是想付也承担不起呢,感谢回复!米兰 小丽

小丽, 你好!

这样笼统很难给你正确的回答,要看都是些什么性质的罚款有没有牵扯到刑事责任?如果你有资料的话 当然可以直接发给我们的邮箱,我们看了以后给出正确的回答。祝生意兴隆!

胡彩娥女士(HU CAIE) 是意籍华人,是罗马法院注册的翻译,拉齐奥记者协会正式注册的记者,也是多个中文与意大利报社的合作者,还是意大利南部文成同乡总会的法律顾问。累积了创所以来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从2003年开始为各大中文时报生活信箱的读者解答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的这个信箱收集了有关于社会,法律,教育,健康与语言上的各种问题。所有的信件请寄到或者传真到CHINASERVICE 会计律师事务所的胡彩娥女士收(地址:Via Carlo Alberto 18, 00185 Roma.

电子信箱: info@china-service.it caiehu76@gmail.com  www.china-service.it 电话:06/48907518  传真:06/47824702), 请写上寄信人的真实姓名,当然为了个人隐私,可以要求不刊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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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生活信箱:房租纠纷,欠款和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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