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ITHOME意国之家

2019年1月1日起: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将受监控

自从2012年以后,欧盟对现金流动控制得越来越紧,意大利当局对现金的打压也日趋严厉。在此背景下,不少华人把钱放回中国以求安心。然而,如今这些钱要想再“出国”却难上加难。除了对个人外币汇款进行限制之外,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单日跨境交易超过20万均需报送中国央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均在受控范围之列。

元旦之后,个人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单日现金收支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境内转账50万元,亦或跨境转账20万元以上,支付机构都要向央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也要上报5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交易。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出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需要。但外界认为,此举也是为应对来自美国的经济打压所采取的资金控制措施。

今年6月中国央行曾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微信等,对涉及大额交易的用户,必须上报央行。根据要求,支付宝、微信等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以下四类交易时必须上报: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款项划转。

除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也都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统一监管框架,从而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内部控制机制。从2019年1月1日起,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应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外界认为,这将使互联网金融逐步融入主流金融监管体系之内,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对资金流动的控制越来越为严格。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2019年1月1日起: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将受监控》
文章链接:https://ithome.altervista.org/archives/3654
网站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评论 抢沙发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